7月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四川裕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、未按规定建立及管理业务档案、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、未开立使用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1.5万元;责任人兰某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.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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